移动 NVR 视频管理软件(VMS)功能需求
1.实时显示摄像机画面。
2.按标准格式进行视频录像。
3.支持录像回放。
4.支持录像检索与调取。
5.系统参数可配置。
6.摄像机参数可配置。
7.软件应支持监视器多画面显示。
8.软件应支持连续录像、活动控制录像、移动侦测录像以及报警/触发输入录像等模式。
9.若移动 NVR 工作中断(如断电),在设备重新启动后应能自动恢复摄像机和麦克风录像。
10.VMS 应支持网络容错录像:若 NVR 与摄像机间网络连接中断,连接恢复后应能自动恢复录像。
11.VMS 应支持安全录像,用于证据保存,并具备水印、日期时间、位置等信息,以及用户认证机制以保护数据完整性。
12.支持按摄像机、日期时间、事件等条件检索录像,并支持将视频片段导出至 USB 设备,格式包括 MP4 / AVI / MKV 等标准格式。
13.系统软件应能维护系统日志,如报警、事件、操作员日志等。
14.在需要时,NVR 应能将录像数据上传并追加至云端/数据中心服务器。
15.VMS 应支持用户管理,包括用户登录认证、用户配置及访问权限控制。
16.可通过 NVR 本地或远程访问摄像机,用于诊断与管理.
17.系统应能在运行过程中下载或传输基于事件触发的视频片段。
18.每个摄像机应支持防篡改/遮挡检测(Camera Tampering/Blinding)分析,并能保存此类事件至少 30 天。
19.VMS 应具备人脸图像截取功能,适用于安装在出入口的摄像机:能从实时视频中识别人脸并截取,截取图像应满足人脸识别系统(FRS)需求(如适用)。VMS 应能在设定
时间段内识别唯一人脸,并存储截取图像及其元数据至 NVR,再下载并发送至人脸匹配服务器。
20.VMS 应符合全球标准 ONVIF Profile ‘S’,并向采购方提供 API/SDK 以便系统集成。
21.安全认证:系统软件应具备安全特性,满足所有适用于安全软件的参数及漏洞防护,具备等同于OWASP Top 10 的防护能力,并通过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 STQC 的测试与认
证。